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峡工程的重要指示精神,庆祝三峡工程开工建设30周年,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面向全社会开展《见证——我与三峡工程》主题征文活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活动以《见证——我与三峡工程》为主题,以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生动展现三峡工程在防洪、发电、航运、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发挥的巨大效益和社会反响,重点反映三峡工程建设历程、技术创新、运行管理和建设后续工作方面的重大成效。
通过本次征文活动,引导社会公众进一步走近三峡工程,了解其作为“国之重器”的重大意义,提升社会公众对我国江河战略的认识,为我国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开展,以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和水利部共建高校师生为重点,各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与。
三、征文日期
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5日。
四、投稿方式
请将稿件发至电子邮箱:slbxuanjiao@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三峡工程征文投稿”字样。
联系人:王 栋
联系电话:010-63205951
五、征文要求
(一)稿件类型
1.形式为论文、诗歌或纪实散文、报告文学、通讯,要主题突出、观点鲜明、数据真实、条理清晰、文字精炼,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超过1篇。
2.题目黑体小二,一级标题宋体加粗,正文仿宋小三;字数控制在2300字~4000字(诗歌字数不限);文末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3.配图2~3幅,格式为JPG图片为主,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大小不低于2MB;图片需标注简要说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内容、作者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等。
(二)视频类型
记述类短视频或录音,以百姓第一视角详细记述三峡移民安稳致富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新风貌、新景象、新生活、新变化,展现“三峡之新、三峡之变、三峡之美”等,时长不超5分钟。
其他短视频,包含但不限于Vlog、微视频、微电影、微纪录片、微动画等短视频形式,时长不超1分钟。
(三)其他要求
1.应征稿件、视频或录音应为未公开出版和发表过、有完整版权的原创作品,严禁抄袭;如产生版权纠纷,作者责任自负。
2.所有投稿视频或录音版权默认允许主办单位使用,包括报纸刊发、结集出版及制作音像产品等,不再另行支付稿费。
六、专家评审与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邀请水利、文学、新闻宣传等领域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投稿作品进行评审打分,并经过获奖名单公示,取得最终获奖名单。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
七、成果运用
本次征文活动获奖稿件择优在相关媒体刊登,并汇编优秀作品集或短视频集,印刷成册或光盘进行传播推广。
水利部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10月24日
责编:姚葳